指導基層工會組織建設工作;制定基層工會組織建設規劃和制度;負責全市工會社會化專業人才隊伍和基層工會隊伍建設;指導基層工會規范化建設,推動開展建設“職工之家”活動;指導和推動企事業單位開展民主管理工作,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進廠務公開制度化、規范化;推動公司制企業建立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指導地方工會和產業工會與同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指導新社會組織、新經濟組織組建工會、職工入會及會員會籍管理工作;承擔市廠務公開協調小組辦公室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