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區常府街40號門面房招租公告
一、項目概述
1.出租方:南京市職工大學
2.標的名稱:秦淮區常府街40號門面房出租
3.掛牌起止日期: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1月3日(20天)
4.接受報名時間:掛牌期限內(工作時間內,法定節假日除外)
5.交易方式:掛牌期滿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時,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出租;征集到兩家或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時,由出租方采取競價方式確定承租方。
二、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1.坐落位置:秦淮區常府街40號
2.有無房產證:有
3.建筑面積(㎡):175.03㎡(具體以實際可租賃面積為準)
4.建筑年代:1994年
5.出租用途:除餐飲外的經營項目
6.附屬設施:有上水,通電,無下水道。
7.招租業態:商業(不得用于餐飲)
8.其他說明:
①樓層:臨街一層,
②裝修程度:兩間商鋪,中間有墻,整體出租
③目前租賃狀態:空置
三、出租價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1.租金價格(萬元/年):不低于每年29.88萬元
2.租期(月):36個月(無免租期)
3.租金支付期限方式:預付半年,先付后用。
4.租賃押金(萬元):5萬元
四、對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須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或企業法人。
2.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在“信用中國”平臺無不良記錄。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標的后不得轉租、分租、轉讓、調換、入股、承包以及變相轉租和變相分租等,須守法經營,不得用于餐飲業務、非法金融業務以及其他違法業務;不得改造房屋結構,不得搭建違建,不得出現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
4.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5.合同到期或解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收購或補償承租方自置的裝修或任何設備設施。承租方應在合同到期或解除之日將房屋恢復原狀交還給出租方,否則視為承租方放棄其裝修部分,出租方有權自行處置。
6.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房產用于商業(承租方不得經營用于餐飲,不得存放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
7.承租方如違反上述事項,出租方將發出整改通知,期限內拒不整改的,出租方將追究承租方違約責任及賠償損失,并可單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
五、其他要求:
1.承租方須在確定承租資格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2.本標的承租期間的房屋裝修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合同終止或提前解除后出租方不予補償。
3.如遇國家政策、規劃調整、需進行拆除的及出租方主管部門對租賃房產進行調整的,出租方有權無條件提前終止合同,對此,承租方無權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4.意向承租方需承諾守法經營,不得存放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違法經營,不得擾民,不得違反政府的各項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5.本次出租標的為整體出租。
6.本標的承租期間發生的水電費、物業費等相關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7.承租方超出租賃期限拒不搬出的,扣除承租方繳納的押金,另按月計算收取超期租金。
8.意向承租方為企業法人的,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授權辦理委托書(加蓋公章);意向承租方為自然人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
六、其他說明
1.出租方承諾:對本次出租的房產擁有合法出租權,出租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集體決策程序。
2.關于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間具體權利義務的約定,以雙方簽訂的書面租賃合同的內容為準。
3.承租方繳納的押金待合同履約完成后不計息退回。
4.如遇原承租方到期拒不搬出的情況,房產移交由出租方負責,待原承租方搬出后,出租方再和意向承租方簽訂租賃合同。
5.本次出租標的以現狀交付。出租方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況說明等僅供參考,須意向承租方現場確認。承租方與出租方的權利義務及其他具體事務等均以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為最終意思表示。意向承租方應充分考慮瑕疵風險因素、房屋不利因素的影響等其他綜合因素,審慎決策。
七、出租方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南京市職工大學
聯系人:吳老師
聯系電話:025-84586777 15312052817
聯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區雙塘街道璇子巷59號
八、接受投訴的單位和聯系電話
聯系單位:南京市職工大學
聯系人:方老師
聯系電話:025-84587679
聯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區雙塘街道璇子巷5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