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
(2025年第3號)
全市各用人單位:
我市已進入夏季高溫酷暑天氣,為切實保障勞動者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和《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提醒如下:
1、強化主體責任意識。用人單位要針對高溫天氣和本單位安全生產風險特點,及時調整工作流程,優化考評機制,科學合理安排一線生產活動,從源頭上避免勞動者高溫時段長時間作業。
2、完善防暑降溫措施。應當為高溫作業區配備有效的降溫設備或場所,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防暑降溫飲品及必需的藥品。加強勞動者職業安全衛生培訓,普及高溫防護、中暑急救等基礎防護知識。
3、增強安全防護能力。高溫天氣期間,應加大對水、電、燃氣等相關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力度,定期排查消除隱患,做好生產安全預防工作。組織必要的突發情況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4、加強戶外勞動保護。切實關注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群體等各行業的戶外勞動者,落實崗前教育、在崗提醒和離崗檢查等要求。嚴格執行高溫作業時間規定,避開高溫時段戶外作業,縮短連續作業時間,日最高氣溫達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5、做好配套服務活動。應當依照相關規定及時足額向符合條件的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不得以發放防暑降溫物品代替或充抵高溫津貼。高溫慰問活動應向一線勞動者傾斜。
6、發揮工會驛站作用。加強工會驛站的維護和管理,及時補充消耗物資,盡最大可能滿足區域內戶外勞動者高溫條件下防曬休息、喝水用餐等需求。
7、健全民主監督機制。注重傾聽職工意見建議,提升職工群眾的參與度,形成群策群力,共保夏季生產生活的安全穩定。
南京市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
2025年7月9日